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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黨支部、各科室、系部: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長效機制,經3月25日學校2016年第六次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現將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其職責通知如下:
一、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黨委委員、副校長;
成員:各黨支部書記。
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領導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研究決定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事項及專項工作任務。
3.研究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懲防體系建設、廉政風險防控等工作任務,解決存在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
4.加強對各黨支部和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
5.研究部署對各支部和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6.承辦上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交辦的其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重慶市經貿中等專業(yè)學校委員會
2016年3月28日